《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即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新条例提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重点管理目录。为推动新条例的有效实施,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计划联合江苏大学开展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管理目录初步调查。3月15日,省环境监测中心郁建桥副主任带队赴江苏大学,就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管理目录初步调查工作方案进行会商。
省环境监测中心听取了江苏大学关于初步调查工作技术方案的汇报,并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鉴于调查工作是为出台新条例配套制度提供支撑,调查范围应围绕新条例中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的类别展开;二是除机械类型外,调查维度要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类使用场地,如建设用地、港口码头等;三是为保证时效性,力争在7月底前形成初步调查结果。
通过本次会商,进一步理清了调查工作思路和方法、明确了时间进度,有力推动了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管理目录初步调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江苏大学汇报初步调查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