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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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科学谋划、系统安排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省厅监测处编制的《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日前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今年的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高屋建瓴,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 

  监测要点全面擘画了今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全省监测系统锚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尤其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方面,更是首次提出要围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向“生态+”监测转型,并明确通过建立完善现代化监测体系、推进基层监测能力提升、强化智慧监测创新应用、加强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限量监测管理、合力推进厅站合作协议实施、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途径来实现。 

  二、内容全面,监测工作全覆盖 

  坚持“实现大监测、确保真准全、支撑大保护”总体思路,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将大气、水质、土壤和地下水、声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生态、污染源监测、质量管理、质报书编制等工作全面纳入。监测方案更是设计了10章,用7.2万余字对以上监测内容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部署。 

  三、紧跟生态环境管理需求,重点突出 

  为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全面推进我省生物生态监测工作,今年的监测要点和方案将以往散落于水质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中涉及到的生物监测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单独成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章节,同时在生态监测部分新增“裸土地遥感监测”和“典型森林、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监测”内容。为进一步优化监测资源配置,更科学、客观和全面地反映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新增省控网手工与自动融合监测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一体化监测能力,新增“海水水质预警监测”、“海岸带生态监管监测”、“海水养殖环境试点监测和信息普查”、“入海排污口信息普查和典型断面试点溯源监测评估”、“重点紫菜养殖区生态环境试点监测”等5节内容。 

  四、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监测要求 

  按照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等相关要求,监测要点和方案针对各项监测工作,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并对部分监测工作进一步细化了监测要求,确保其能够积极稳妥有效实施。譬如明确了全省1058个自建及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位,并提出更为具体的联网、数据审核上报要求;明确城市黑臭水体监督性监测的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细化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要求。 

  2023年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的出台,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